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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说梵网经 四十八轻戒 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

佛说梵网经 白话  时间:2022-02-06   作者: 未知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  第四十三无惭受施戒

  译文

  佛弟子,以信心出家受佛正戒,应受施主供养。以后,天长日久,懈于持守,生起慢心,毁犯圣戒,则不堪受一切施主供养。也不可以在国王地上行走,不可以喝国王水。

  不仅如此,五千大鬼常恼乱其人,常遮其眼前,使一切所作,皆不吉祥,骂他是大贼。若入城邑、房舍,五千大鬼扫其足迹,不使足迹污染房舍。一切世人亦会骂他是佛法中贼,一切世人,都不愿见他。犯戒之人,仍披袈裟受人供养,无惭无愧,与畜生无异;不知止恶修善,与木头无异。出家人若故意犯戒,除得重罪外,还得故毁正戒之轻垢罪。

  原典

  若佛子,信心出家,受佛正戒。故起心毁犯圣戒者,不得受一切檀越供养。亦不得国王地上行,不得饮国王水。

  五千大鬼常遮其前,鬼言大贼。入房舍城邑宅中,鬼复常扫其脚迹。一切世人皆骂言,佛法中贼;一切众生,眼不欲见。犯戒之人,畜生无异,木头无异。若故毁正戒者,犯轻垢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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