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觉悟网 > 问答 > 居士人物问答 > 李炳南问答 > 正文内容

李炳南答:有人未娶妻,亦未侵犯过女淫,但有时欲火燃烧

  发表时间:2007-07-29   作者: 李炳南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问:有人未娶妻,亦未侵犯过女淫,但有时欲火燃烧不能自禁,常犯手淫,此患何法可治?此是否与犯女淫同罪?将来受报如何?(潘玉泉)

  李炳南答:比犯女性罪轻,因未加害对方也。淫为恶首,意犯之,身手犯之,此种淫习气愈习愈深,念念即在八识田中,将来淫种子(习气)起现行,定牵神识堕落三途(畜生饿鬼地狱),即现在做此事时,冥冥之中,亦有鬼神见之,知环周皆有见者,做此岂不丑乎?纵不解佛理,不闻曾子曰,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乎?

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错误,欢迎指正,以利弘法,您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动力。挑错|打印
精华文章
最新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