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觉悟网 > 佛经 > 金刚经 > 金刚经全文译文 > 正文内容

《金刚经》第十二品尊重正教分-译文及解释

金刚经全文译文  时间:1970-01-01   作者: admin  来源: 网络  点击:     放大 正常 缩小 关闭 手机版

【原文】
“复次须菩提,随说是经,乃至四句偈等,当知此处,一切世间天人阿修罗①,皆应供养,如佛塔庙。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。须菩提,当知是人,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若是经典所在之处,即为有佛,若尊重弟子。”

【注释】
①天人:即天上之人,天界生类之总称。阿修罗:梵语音译,又名无酒神、非天、无善神,据说相貌丑陋,性格好斗,是所谓天龙八部中的第五部。

【译文】
还有,须菩提,随时随地只要一宣说此经,哪怕只说四句偈语,当知此处,一切世间,包括天、人、阿修罗等,都应供养,好像佛的塔庙所在地那样。更何况有人完全能够实践修持、读诵。须菩提,你应当知道,此人已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。如果是经典所在的地方,就是有佛在,就应当像弟子尊重佛那样尊重这部经典。

阅读文章时如发现错别字或者其他错误,欢迎指正,以利弘法,您的支持是我们进步的动力。挑错|打印
精华文章